快遞三輪車將實行國家強制標準,能否上路仍存疑
從3月21日起,一場被媒體稱為史上最嚴厲“禁摩限電”整治行動在深圳展開,據深圳市交警局通報,行動開展10天內,共查扣各種違章、違規摩托車、電動車17975輛、拘留874人。目前,各地鐵口、公共交通站點、口岸、商業區等聚集非法拉客現象明顯減少,涉摩涉電交通事故均明顯下降,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。
然而,隨著整治行動開展,“50名快遞員被拘留、800餘輛快遞車輛被查扣、上千名快遞員辭職”等消息開始在網路上瘋傳,“禁摩限電”是否影響快遞業發展成為輿論焦點。甚至深圳市交警局不得不召開媒體座談會,來回應此事。
4月11日,上遊新聞記者從國家郵政局站台了解到,國家郵政局組織郵政科學研究規劃院等單位,完成了國家強制性標準《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》(征求意見稿),目前正對外征求意見中。
此次征求意見稿中不但對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的車高、車長等做了規范,而且對車速、啟動和載重做了限制。
還對“電動車能否掛牌上路”的熱點問題,做出了指導性建議。
規范快遞用車,有利於推動快遞業發展
上遊新聞記者從意見稿中了解到,近幾年,我國快遞業發展迅速,在降低流通成本、支撐電子商務、服務生產生活、擴大就業途徑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。2015年,我國快遞業業務收入、業務量分別達到2760億元、206億件,同比增幅為35%、48%,日均服務使用者達到1.1億人次。意見稿表示,在這樣跨越式的發展中,快遞末端服務環節缺乏統一、規范的運輸工具,快遞車輛通行不暢等問題,也成為制約快遞發展的瓶頸。
而此次制定的意見稿,明確使用電動三輪車是快遞運營的重要基礎條件,符合我國國情和快遞發展業情。
制定快遞三輪車國家標準是破解快遞“最後一公裡”通行難題的重要措施,對於推動快遞業規范、高效使用電動三輪車,有效提升服務品質和水平。
意見稿稱,快遞電動三輪車起步晚、發展快,技術效能不統一,安全效能不穩定,管理制度不健全,給生產運營和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嚴重隱患。
以往出臺的相關行業標準由於層級低、非強制、權威性弱,難以為加強和改進快遞電動三輪車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撐。
此次制定國家強制性標準,提升標準層級和權威性,科學組態快遞三輪車在安全等方面的技術底線和技術門檻,有利於充分發揮標準的基礎性、約束性作用,為完善相關制度規定、提升車輛生產品質、改進車輛管理、保障交通執行安全,提供了重要的技術基礎。
專用車能否上牌,意見稿沒有給出定論
意見稿中,還對快遞專用電動車的尺寸做了限值。其中,快遞三輪車的車寬尺寸限值為1000mm,高度尺寸限值為1400mm。車長尺寸限值在3000mm以內。標準規定最大裝載量為180公斤。
對於車速方面,意見稿規定“快遞三輪車最高車速不應大於15 km/h”,起步4秒內的加速度不應大於5km/h。同時,意見稿還要求“快遞三輪車控制器在技術特性上應有防改裝設計”。
除此之外,意見稿還對快遞專用三輪車的蓄電池、制動、爬坡能力和車輛外觀標示等做了相應的要求。
據此前媒體報導,從3月21日開始,一場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“禁摩限電”集中整治行動在深圳開展。據深圳市交警局通報,行動開展10天內,共查扣電動車17975輛、拘留874人。而這項集中整治行動,也對快遞運送業造成了不少打擊。
那麼,快遞專用三輪車是否可以上牌上路呢?
上遊記者在意見稿中,沒有找到對於快遞專用車上牌上路解決辦法,隻是給出了指導性意見。
意見稿稱,在管理規定中,建議對快遞三輪車實作嚴格的閉環管理,對生產、偵測、人員訓練、使用及監督管理等做出規定。
各地相關部門應在管理規定的指導下,制定本省(區、市)實作細則,重點規范車輛的識別、生產、使用、管理等內容,做到生產有標準、品質有偵測,管理有措施,監督有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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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3月21日起,一場被媒體稱為史上最嚴厲“禁摩限電”整治行動在深圳展開,據深圳市交警局通報,行動開展10天內,共查扣各種違章、違規摩托車、電動車17975輛、拘留874人。目前,各地鐵口、公共交通站點、口岸、商業區等聚集非法拉客現象明顯減少,涉摩涉電交通事故均明顯下降,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。
然而,隨著整治行動開展,“50名快遞員被拘留、800餘輛快遞車輛被查扣、上千名快遞員辭職”等消息開始在網路上瘋傳,“禁摩限電”是否影響快遞業發展成為輿論焦點。甚至深圳市交警局不得不召開媒體座談會,來回應此事。
4月11日,上遊新聞記者從國家郵政局站台了解到,國家郵政局組織郵政科學研究規劃院等單位,完成了國家強制性標準《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》(征求意見稿),目前正對外征求意見中。
此次征求意見稿中不但對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的車高、車長等做了規范,而且對車速、啟動和載重做了限制。
還對“電動車能否掛牌上路”的熱點問題,做出了指導性建議。
規范快遞用車,有利於推動快遞業發展
上遊新聞記者從意見稿中了解到,近幾年,我國快遞業發展迅速,在降低流通成本、支撐電子商務、服務生產生活、擴大就業途徑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。2015年,我國快遞業業務收入、業務量分別達到2760億元、206億件,同比增幅為35%、48%,日均服務使用者達到1.1億人次。意見稿表示,在這樣跨越式的發展中,快遞末端服務環節缺乏統一、規范的運輸工具,快遞車輛通行不暢等問題,也成為制約快遞發展的瓶頸。
而此次制定的意見稿,明確使用電動三輪車是快遞運營的重要基礎條件,符合我國國情和快遞發展業情。
制定快遞三輪車國家標準是破解快遞“最後一公裡”通行難題的重要措施,對於推動快遞業規范、高效使用電動三輪車,有效提升服務品質和水平。
意見稿稱,快遞電動三輪車起步晚、發展快,技術效能不統一,安全效能不穩定,管理制度不健全,給生產運營和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嚴重隱患。
以往出臺的相關行業標準由於層級低、非強制、權威性弱,難以為加強和改進快遞電動三輪車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撐。
此次制定國家強制性標準,提升標準層級和權威性,科學組態快遞三輪車在安全等方面的技術底線和技術門檻,有利於充分發揮標準的基礎性、約束性作用,為完善相關制度規定、提升車輛生產品質、改進車輛管理、保障交通執行安全,提供了重要的技術基礎。
專用車能否上牌,意見稿沒有給出定論
意見稿中,還對快遞專用電動車的尺寸做了限值。其中,快遞三輪車的車寬尺寸限值為1000mm,高度尺寸限值為1400mm。車長尺寸限值在3000mm以內。標準規定最大裝載量為180公斤。
對於車速方面,意見稿規定“快遞三輪車最高車速不應大於15 km/h”,起步4秒內的加速度不應大於5km/h。同時,意見稿還要求“快遞三輪車控制器在技術特性上應有防改裝設計”。
除此之外,意見稿還對快遞專用三輪車的蓄電池、制動、爬坡能力和車輛外觀標示等做了相應的要求。
據此前媒體報導,從3月21日開始,一場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“禁摩限電”集中整治行動在深圳開展。據深圳市交警局通報,行動開展10天內,共查扣電動車17975輛、拘留874人。而這項集中整治行動,也對快遞運送業造成了不少打擊。
那麼,快遞專用三輪車是否可以上牌上路呢?
上遊記者在意見稿中,沒有找到對於快遞專用車上牌上路解決辦法,隻是給出了指導性意見。
意見稿稱,在管理規定中,建議對快遞三輪車實作嚴格的閉環管理,對生產、偵測、人員訓練、使用及監督管理等做出規定。
各地相關部門應在管理規定的指導下,制定本省(區、市)實作細則,重點規范車輛的識別、生產、使用、管理等內容,做到生產有標準、品質有偵測,管理有措施,監督有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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